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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私有化:合同审查内网、案件编目、法律尽调不出所

律所和公司法务在内网处理合同、证据和尽调材料。智能体做摘录和编目,法律意见由律师出。客户秘密不得上公有云。

客户合同与诉讼材料属于秘密。提交至公有云可能构成违约。合同审查对照本所清单摘录条款,不对合同效力作出判断。智能体承担摘录与编目。法律意见由律师出具。

尽调表述为「文件第某页载明……」,而不是「无重大风险」。

对照既有清单;清单未覆盖的条款标注待确认

按本所清单抽取标的、付款、管辖与违约。与不可接受条款表对照,标注不符并摘录原文。建议改写默认待律师确认。不将对方文本径行修改为生效合同。文书编目与开庭期限写入案件系统,证明目的留空,避免智能体代替律师定性。意见书由律师撰写。

可先部署合同识别供人工审阅,再部署写入案件系统。试点宜选择本所已有清单的合同类型,不宜以「全所知识中台」作为首期范围。

所内模型与公网助手不得混用客户材料

脱敏合同可用于了解路径。真实客户材料仅在所内测试。金融场景不替代授信,审计不替代意见,律师事务所不替代法律意见。中止节点不同,产品链相同:解析、办事、写入。操作路径见律师方案页。

操作路径与须由岗位确认的节点见律师方案,本文不重复步骤清单。